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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事务所:加盟合作被骗该如何解除合约
加盟开店过程中遭遇总部虚假宣传、夸大收益、虚构盈利、隐瞒风险、套路收费、拒不履约、服务缩水、货源劣质、选址虚假、运营忽悠等加盟骗局,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加盟合同、追回加盟费、物料费、服务费、保证金等全部损失,无需继续履约、无需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一时间固定加盟被骗全套证据。保存加盟合同、收款收据、转账记录、招商宣传视频、盈利截图、招商话术聊天记录、总部承诺内容、物料收货凭证、运营服务记录、门店选址资料等全部证据,锁定总部虚假宣传、欺诈招商、违约不履约的事实,为解除合同、追回费用夯实基础。
利用加盟冷静期规则合法解约退费。商业加盟属于特许经营范畴,法律赋予加盟商单方冷静解约权利,在未实际开店、未全面使用总部资源、未开展经营的情况下,可依法单方解除加盟合同,要求总部全额退还加盟费用,总部不得以合同条款、违约金为由克扣费用。
针对总部欺诈违约行为起诉解约追责。若总部存在虚构盈利、隐瞒资质、无特许经营备案、虚假宣传、拒不提供约定服务、提供劣质货源、恶意加价、违约缩水服务等欺诈、违约行为,当事人可依法主张合同可撤销或认定部分条款无效,起诉解除合同、追回全部款项,同时要求对方赔偿开店筹备、房租、人工等实际损失。
规避合同霸王条款,拒绝恶意扣费。多数加盟合同存在总部提前拟定的霸王条款、高额违约金、不予退费条款,此类格式条款不合理、免除总部责任、加重加盟商义务,依法属于无效条款,不具备约束力,加盟商无需受违规条款约束,可正常解约退费。律师可精准识别加盟骗局漏洞,制定最优解约退费方案,最大化挽回全部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