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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直播侵犯他人权益,直播平台需要承担责任吗
如今网络直播侵权纠纷频发,直播带货虚假宣传、盗用他人素材、擅自播放影视音乐、诋毁他人名誉、泄露他人隐私等侵权行为层出不穷。很多受害者维权时不清楚责任主体,不知道是仅能起诉主播,还是可以要求直播平台共同担责,导致维权不彻底、损失无法完全追回。
普通个人主播独立实施侵权行为,平台仅提供直播技术服务、直播间载体,没有参与内容策划、没有编辑修改侵权内容,且事前无过错、事后接到通知及时下架封禁,平台适用避风港原则,无需承担侵权责任,仅由主播个人独立承担赔偿、道歉等侵权责任。这是多数普通直播侵权案件的常规判定标准。
但直播平台存在过错的情形下,必须承担对应侵权责任。平台对直播内容具备审核、监管、管控义务,对于明显侵权的内容、违规行为,平台具备识别、制止能力却放任不管,或是平台主动签约主播、参与直播运营,从侵权直播内容中获取高额分成、流量收益,法院会直接认定平台存在过错,判令平台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或补充责任。
除此之外,平台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,无合理理由拖延下架、拒绝封禁违规直播间、放任侵权直播持续传播,导致损害后果不断扩大,平台需要对扩大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如果平台存在长期纵容同类侵权、监管机制缺失、多次违规不改等情形,还可能被认定为明知侵权而默许,承担全额侵权责任。
直播侵权案件责任划分复杂,平台过错取证难度较大。想要精准追责主播与平台、全额追回损失,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梳理平台违规细节与过错证据,最大化保障维权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