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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侵权商品,不知情是否依然需要承担责任
很多小商品卖家、电商经营者、实体店商家都有这样的疑问,自己正常进货销售,完全不知道商品属于侵权产品,被权利人起诉索赔时,是否可以免责。多数经营者误以为不知情就无需担责,实则法律有明确规定,不知情销售侵权商品不代表完全免责,仅能部分减免责任,无法彻底规避风险。
销售侵权商品属于知识产权侵权范畴,适用特殊的过错认定规则。商家对外销售侵权产品,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的行为,已经满足侵权行为的基础构成要件,首先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,必须立即下架、停止销售、销毁库存侵权商品,该项义务不区分主观是否知情。
针对赔偿责任,善意销售者有法定减免空间。如果商家能够完整提供合法进货渠道、上游供货商资质、进货合同、付款凭证、正规发票,充分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商品侵权、已经尽到合理审查义务、无主观过错,法院可以依法免除销售者的赔偿责任,仅保留停止侵权的义务。
但很多商家无法满足合法来源抗辩条件,进货渠道不正规、无票据、无供货商信息、刻意低价拿货、明知产品仿牌高仿仍销售,即便口头主张不知情,也会被法院认定为存在过错,需要承担全额赔偿责任。同时,商家赔偿后,可依法向上游供货商追偿全部损失。
电商、实体店经营侵权商品纠纷频发,合法来源抗辩是核心免责关键。被起诉索赔想要争取减免责任的,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梳理进货证据、完善抗辩逻辑,最大程度降低赔偿损失。